【新京报】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为引领,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能力和水平
2022/08/03
8月3日,在2022新京报贝壳财经夏季峰会“先立后破 双碳助力美丽中国”主题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理事屠光绍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金融对于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促进低碳减排和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个不断推进的长期过程,屠光绍称,在此过程中,绿色金融体系还需不断发展完善,目前尚存供需、结构、基础设施和金融政策方面四个方面的不平衡。其建议,以碳市场的建设为引领,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功能的健全和完善。碳市场下一步的建设重点在于行业、产品和投资人的扩容。
双碳目标对金融需求巨大,将推动金融业转型
屠光绍表示,金融服务双碳意义重大,成绩显著。中国提出双碳目标,不仅事关中国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也是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贡献,与全球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方都要努力,要积极参与,而金融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对双碳目标的推进和实现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双碳目标推进的过程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巨大,包括对资金量的需求大、对资本投入的时间周期长、对完善金融服务的要求高。
双碳目标的需求不能用过去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来应对,所以对于金融体系提供更有效金融工具、产品、服务有新的要求。
而金融服务双碳目标推进,对金融体系也具有重要意义。这是金融业一个重要历史使命,也是金融功能深化的具体体现,双碳对于金融业的转型也有非常重要的推进作用。
屠光绍指出,近两年来,金融体系在服务双碳目标的推进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这体现在绿色金融的加快发展方面。
绿色金融既包括对“纯绿色”属性的实体经济的支持,也包括对传统产业低碳转型的支持,后者也被称为转型金融。
近两年,绿色金融的规模快速增长,产品工具不断增加,政策不断聚焦,同时绿色金融生态、特别是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步。应该说,绿色金融在促进低碳减排和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尚存多方面不平衡
作为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实现双碳目标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推进的长期过程。
屠光绍指出,在此过程中,绿色金融体系还需要不断发展完善,金融要服务双碳目标,还存在四个方面的不平衡。
1.从服务双碳的总体状况上看,存在双碳对金融的实际需求与金融资源供给上的不平衡,包括总量、结构和质量几个方面。
总量方面,绿色金融的资金总量以及占整体金融的资金比例仍较低,难以满足双碳目标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结构方面,双碳涉及能源供给、能源需求以及碳利用,其中,能源供给需要更多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涉及新能源的生产及储输网荷等建设改造。
能源需求则涉及传统行业低碳减排的转型升级,特别是重点行业要更大程度上利用新能源并提高能源使用的效率,这对于资金的需求是巨大的,也就是转型金融的概念,目前绿色金融体系对转型金融的供给存在很大不足。
除此之外,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的发展以及产业化对资金的需求、特别是对长期资金的需求很大。
至于金融供给,质量还需要保证,比如一些“漂绿”以至“假绿”行为,也吸纳了一些金融资源,说明部分金融资源并没有用到绿色低碳方面。金融供给需要提高效率,把金融资源用到真正有需求的地方。
2.从绿色金融体系本身看,存在投融资功能和结构上的不平衡。
其中,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中,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偏低,目前的绿色金融产品中绿色贷款占绝大多数,这与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结构有关。
在直接融资中,又以绿色债券为主,绿色股权融资占比偏低。而双碳目标的推进过程中,无论是新能源的生产、与新能源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能源生产和利用的重大技术改造以及CCUS的产业化,这些领域对资金的需求量大,所需资金周期长,都更适用于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方式,这就需要加大投资的供给。
所以,未来要加快提升绿色金融中的直接融资占比,直接融资中要加快股权融资的发展。
至于金融资源供给主体和业务关系,目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协同度还不够。
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重点行业的改造项目,完全依靠商业金融很难符合其资金需求特性,而完全靠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也不能满足其对金融资源的利用,所以如何把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协同起来,使得各种金融资源实现更有效的配置,产生综合效应,是很重要的任务。
此外,我国碳市场功能尚不完善。地方性碳排放市场已试点几年,去年7月全国碳市场开始运营,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碳市场的定价、资产配置、风险管理三大功能还需要深化。
3.从绿色金融生态体系看,绿色金融的业务发展与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
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包括绿色统计指标体系、绿色核算体系、绿色信息披露体系、绿色评价体系等,这些体系都是绿色金融业务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企业或重大项目的绿色经营状况如何,要看其“碳资信”,即企业或项目的“绿色含量”、碳减排情况,如果没有统一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信披标准、评价体系,金融机构很难去鉴别和选择,使得金融资源的配置没有针对性,配置的效率无法保证。
近两年来,政策制定部门、管理部门及行业自治组织都在加快绿色金融相关规则和标准的完善,已经取得一些进步,但仍需不断健全与完善。
4.从金融政策方面看,绿色金融的整体推进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还存在不平衡。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存在着地区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的不同,双碳目标的推进过程中各个地区的任务也不一样,绿色金融体系一方面要整体推进,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区域特点和战略定位,制定一些有区域重点、针对性的政策。
比如西部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供给基地,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领域具有很强的优势,因此新能源生产、新能源基础设施以及相关现代制造业发展,可以作为西部地区发展的重点,绿色金融可以针对这些重点对西部制定更有利的政策。
相对而言,东部地区更多的是使用传统能源的产业,这些行业需要转型,对资金的需求也聚集在绿色科技发展以及减碳相关的技术和装备改造上,金融需求与西部不同。
因此,金融政策需要根据区域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来制定,使得总体推进和区域发展相互兼顾,形成互补,从而推动绿色金融体系整体更有效的发展。
金融体系必须“以变应变”,以碳市场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功能健全
针对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现状以及双碳目标的推进需求,屠光绍对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
◎ 首先,建议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整体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双碳目标的推进,会对金融服务的方式、产品的供给以及金融体系的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新需求,为了更好服务于双碳目标,金融体系必须“以变应变”,不断改革创新。
其中,有很多具体的问题,包括开放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不同领域的需求与不同的产品和工具如何匹配,如何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互协调,以及投贷联动引入的资金供应主体之间如何更好协同,都需要金融体系的改革创新来解决。
◎ 其次,以碳市场的建设为引领,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功能的健全和完善。
屠光绍提出,碳市场下一步建设重点在于行业、产品和投资人的扩容。
◎ 行业方面,目前全国碳市场参与者以电力行业为主,而双碳目标不仅涉及能源生产,还涉及能源利用,各个行业都牵涉其中,所以未来需要有更多行业进入碳市场。
◎ 产品方面,目前碳市场交易的产品主要是碳排放权,下一步应在全国市场重启CCER产品,还要逐步发展各类碳资产、碳信用品种,包括碳期货等,形成产品链,对碳市场的资源配置及风险管理功能起到支撑作用。
◎ 投资人方面,目前碳市场的交易者主要是电力企业,未来应该随着行业及品种的扩容,逐步扩大碳市场的投资人类型,特别是让专业的投资人、机构投资人进入。
我国已经有一些碳资产管理机构,还有ESG基金以及其他投资于双碳相关领域的机构投资人,将这些主体纳入后,碳市场的投资人结构会更加丰富和健全,对于保证市场的流动性、推动市场功能的完善、促进碳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 第三,以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的健全为引领,为绿色金融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基础设施建设既包括绿色金融相关制度、标准、规则、管理体系的完善,还包括基础设施机构、平台的发展,还会涉及会计、税收等配套制度的完善。
金融服务双碳目标推进的过程中既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还需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度供给方面更好发力,形成良好协调。
◎ 第四,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合作。
可持续发展是全球共识,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也需要开放,要更加重视国际合作。这方面我国已有一定实践,包括绿色金融的产品、工具与国际接轨,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以及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制定等。
国际合作一方面是为了促进资源的流通与共享,另一方面,在应对气侯和生态变化方面,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需要在制度建设方面与国际进行更多互动,从而为绿色金融的资源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文章载于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