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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招生 | CAFR“首席数据官Chief Data Officer”课程

2019/04/16

课程背景:

从IT时代到数据时代,数据在大量收集并加工分析后转换成了知识和情报,数据价值的提升催生了其在企业内部的业务化。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数据产地,也是最大的数据应用市场,中国企业在整合组织数据、融合互联网数据,建设数据开放交易平台方面做了很多的实践,形成了大量的数据和技术积累的同时,也意味着更大的数据安全风险。2018年5月1日,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正式实施,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企业收集、使用、共享、转让、披露用户个人信息已有据可循。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进程,我们需要合规应对的将是全球的标准和规范。2018年5月25日,被称为欧盟史上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案《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开始实施。这部新法在欧盟28个成员国生效。然而,这部法律从属人管辖扩大到属地管辖,意味着不论数据处理过程是否在欧盟中进行,都可能要受到GDPR的管辖,这必然促使每一个与欧盟打交道的公司和个人都必须认真学习GDPR的内涵及影响,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数据权利,并合法运用数据资源。其中,受GDPR冲击最大的将是那些持有并处理着大量消费者数据的公司:科技公司、数据控制者、数据分析者、数据服务和营销商以及联系各方的数据经纪商。这类企业的业务辐射半径将GDPR的管辖权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得更广。

“企业数据治理”作为一个全新的管理概念而被提了出来,而这也正是CDO(Chief Data Officer首席数据官)进入企业高管团队的重要原因。大型企业的内控机制越来越趋向于统一的隐私保护策略,如苹果和脸书都开始着手全球统一地执行GDPR的规定。如何领会GDPR的精髓并将其付诸实施?当GDPR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隐私条例产生冲突,企业CDO应如何应对?如何在中国不久未来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过渡期合规地进行数据分析和共享?首席数据官课程特邀权威欧盟数据保护政策团队,由来自欧盟的一线专家,深入解读欧盟数据保护法,首次从“法律+技术”的角度,面对面地深度剖析并交流解惑。

本次课程是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主管、信息安全负责人、信息安全机构负责人、信息安全主管、信息安全员、个人隐私保护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企业法务人员、第三方测评机构以及关注个人信息安全标准的研究学者和技术管理人员等定制的高端课程。教学内容自浅入深,包括“隐私”、“跨境数据流动”、“网络安全”、“竞争与金融”、“金融科技与区块链”、“数据保护官与合规”六大模块,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持续赋能,掌握数据保护的原理及其监管,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课程时间:

2019年4月16日-21日


招生对象:

※ 金融科技企业的创始人、负责人或高管;
※ 企业数据官,IT负责人;
※ 投资者、研究员、风控专家、工程师等金融科技从业者;
※ 致力于金融产业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行、信托、基金等相应负责人;
※ 金融产业相关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专业人士;
※ 有志于深入理解金融数据产业的社会各界精英人士。


师资阵容

Sophie Stalla-Bourdillon


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信息技术法律和数据治理教授,Immuta高级隐私法律顾问和法律工程师,网络科学研究所所长,南安普敦网络安全研究卓越学术中心成员。

Sophie Stalla-Bourdillon,曾担任欧洲合作与安全组织(在中介责任领域)和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在数据保护、数据研究和匿名领域)的专家,欧洲委员会关于中介责任MSI-NET(2016-2018)专家组成员之一。技术法律与实践杂志《计算机法律与安全评论》副主编。 她广泛参与各种研究和咨询活动。领导了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 下可信授权技术(FP7 OPTET)研究项目研究并开展相应的法律工作。致力于研究并撰写有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Web2.0平台,搜索引擎等互联网中介机构的责任,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实施的深包检测技术的法律影响,托管服务提供商与恶意网页的关系以及关于隐私政策的标准化和匿名化实践方面的内容。



Hedvig Schmidt

博士,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欧盟法副教授

Hedvig Schmidt,2000年毕业于哥本哈根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和商法学士学位。2002年4月,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埃塞克斯大学,并获得欧盟法律硕士学位。在埃塞克斯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期间(2008年),Hedvig在法学院担任研究助理,并负责各种项目,包括与Steve Anderman教授合作,为新加坡知识产权学院提供有关如何就未来竞争法的设计向新加坡政府提供建议的项目。2004年至2005年,Hedvig担任英国伦敦国际法和比较法研究所初级研究员。在此期间,她参与了关于《欧盟运行条约》(TFEU)第102条的研究项目以及组织“国家法官专家竞争法研讨会”(BIICL)。 2005年3月,她参与了由欧盟资助的布鲁塞尔国立大学基金会举办的“国家法官教育项目”。她是著名教科书《竞争法与知识产权:对创新的监管》第二版的合著者,与牛津大学出版社的Steve Anderman教授合著,2011年出版,以及《竞争法、创新与反垄断:搭售与技术整合分析》,合著者Edward Elgar,2009年出版。


Vladimiro Sassone

教授,皇家工程学院网络安全研究主席,网络安全小组负责人,网络安全研究卓越学术中心(ACE-CSR)主任,网络安全学院的院长(CSA)。Sassone教授曾担任苏塞克斯大学信息学系主任,南安普顿ECS研究生院院长,自2012年以来一直领导南安普顿的网络安全工作。他担任欧洲软件理论和实践联合会议(ETAPS)指导委员会主席已有七年。他是欧洲理论与实践协会主席,自2003年起连续当选为欧洲理论计算机科学理事会理事。他是“值得信赖的全球计算”研讨会、英国计算机学会(BCS)会议“计算机视觉”、欧洲软件理论和实践联合会议(ETAPS)“安全和信任原则”以及“南安普敦网络犯罪研讨会”的创始人之一。


Andrea Margheri

博士,南安普顿大学网络安全学院网络安全组高级研究员和研究经理。英国内阁办公室的技术研究员,负责为公共服务开发区块链技术。

他的研究涵盖了现代软件密集型分布式系统的基础安全。他目前的研究主要针对区块链技术,特别强调新的解决方案,以提高其性能和可扩展性。这些研究成果目前应用于现实环境中,例如用于联合多个云计算系统的软件平台、可靠的eHealth数据来源以及自主编排智能能源物联网系统。


Henry Pearce

朴茨茅斯大学法律讲师

于雷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于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获得了监管与技术专业的法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电信、网络空间和媒体的监管。当前于南安普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并于2012年12月加入法律与网络研究所。



吴 越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巴黎高科电信学院Télécom ParisTech-上海交大安全与信任联合研究实验室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国际化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信电系获学士学位,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获硕士、博士学位,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Technische Universitaet München计算机系和法国巴黎高科电信学院Télécom ParisTech计算机与网络系访问学者。

主持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中法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徐光启2016”、国家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个国家级项目。2007年入选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计划。近年来,一直从事移动互联网安全方面研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和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申请美国专利2项。申请中国国家专利11项,获得授权专利7项,授权许可1项,专利转让2项;获得2017年度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一次。

曾担任麻省理工学院MIT/上海交大2017年度暑期联合课程“中美互联网政策”(μ6.805)(https://internetpolicy.mit.edu/course-cn2017-internetpolicy/)中方负责人以及IEEE多个国际会议程序委员会委员。


许多奇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兼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市曙光学者、第五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美国哈佛大学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纽约大学Hauser Global项目、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台湾大学法学院授课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科技法、互联网安全、财税法等。在SSCI英文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CSSCI来源等期刊上发表论文近80篇。主要社会兼职为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判例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海关学院客座教授。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AIIFL)中心荣誉研究员、法律与国际事务委员会(FLIA)委员和项目主任,担任多种SSCI和CSSCI权威期刊匿名评审专家。兼任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金融贸易仲裁委员会、珠海(横琴)金融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陈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2003年以优异成绩获法学学士学位(LL.B.),自愿放弃清华硕士研究生保送名额赴德留学。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先后获得法学硕士(LL.M.)和法学博士学位 (Dr. jur.)(2009),师从Peter Gilles教授,研习民商经济法与民事诉讼法,硕博期间修完德国第一次国家考试学制的所有课程并取得优异成绩, 并在黑森州州高等法院第一刑事法庭实习。2008年被法兰克福大学选派参加德美交流项目赴福罗里达大学(University of Florida)交流学习,期间担任“国际贸易与色种主义”(International Trade and Colorism)项目研究助理,选修J.D.课程的国际贸易法、知识产权法和美国公司法等,均获A。2009年代表法兰克福大学赴维也纳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参赛。
2009年-2010年在慕尼黑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2010年起在慕尼黑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博士后站从事研究工作,主持研究项目“欧盟知识产权的执行与保护”。同期在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开设中国私法课程。2012年起担任不来梅大学欧盟法政中心研究员。2014年起获德国联邦与各州学术英才计划资助,担任不来梅大学助理教授职位,并获研修终身教授资格(Habilitation)。


Matias Aranguiz

Matias Aranguiz,博士,上海交通大学金融与科技法律系博士候选人,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智利天主教大学法律系。中国咨询公司“满天投资”的合伙人,Fintech4Good顾问。专注于中拉跨境金融、绿色科技、金融科技和社会创新。在2018年的冬天,他在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人工智能和全球风险研究生课程(6.S092)。

在加入“满天投资”之前,他曾担任中国拓海律师事务所“拉美投资”处的董事。在智利,他曾担任政府官员——司法部民事司法改革首席协调员,以及律师事务所Philippi Prietocarrizosa Ferrero DU&Uría(拉丁美洲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还是多个智利NGO组织的志愿者。


课程模块:

学员权益:

※ 获得由上海交通大学统一颁发的结业证书;

※ 有机会参加参加行业沙龙、年度高峰论坛、投资交流、项目路演等活动;

※ 成为上海交通大学首席数据官俱乐部成员。


课制安排:

集中6天上课,详情参考课表(见上图)。


授课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证书授予:

由上海交通大学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课程费用:

5.8万元人民币(游学费用另外支付),请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及时将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上海交通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交通大学支行
账号:436459257168

汇款请备注“姓名+首席数据官”


申请程序

访问链接http://cafrapply.mikecrm.com/Bd8Dixe,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 学校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员发放录取通知书;

※ 学员收到录取通知后,须及时将学费按照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 学员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课程学习及沙龙、交流活动。


联系方式:

电话:021-62932518

邮件:cafr.apply@saif.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淮海西路211号12楼